两宋

编辑:alvin 日期:2014-05-16 07:45

  公元966年北宋乾德四年,飞来峰雕造大肚弥勒像。

  公元982年北宋太平兴国七年,宋太宗诏令时人称为"律虎"的赞宁修《大宋高僧传》,赞宁请求回杭州灵隐寺编纂,历时近七年,至端拱元年(公元989年)成书。宋太宗赐"紫方袍",号"通慧大师",真宗咸平四年(公元1001年)圆寂,谥号"圆明大师"。

  公元1007年宋景德四年,改灵隐新寺为"灵隐山景德寺"。

  公元1021年宋天福五年,又改名为"景德灵隐寺"。

  公元1025年宋天圣三年,章懿太后赐灵隐寺脂粉钱九千五十四贯作修葺寺庙之用。

  公元1030年宋天圣八年,为灵隐寺斋僧施粥所需,将位于杭州、秀州(嘉兴)两地良田一万三千余亩,赐灵隐寺作为庙产。

  公元1035年宋景祜二年,住持延珊将凿制于开宝二年(969年)置于吴越王家庙奉先寺(已废)的经幢二座移至灵隐寺天王殿前。左刻"大佛顶尊胜陀罗尼",右刻"随求即得大自在陀罗尼",距今约九百六十多年。

  公元104l一1048年宋庆历年问,云门宗名僧契嵩住持灵隐寺,时有人以韩愈所著《缘道》《原性》等著作所强调,白尧舜至孔孟一脉相传的道统理论进行排佛,契嵩著《原教论》反驳排佛者,以佛教的"五戒""十善"会通儒家的"五常"。阐明儒释一贯的立论维护和阐发佛教教义,强调佛儒两家都以"教人为善"为宗旨"相资善世"。

  公元1044年宋庆历中前后,朝廷下旨"传法院"将契嵩所著的《禅宗定祖图》、《传宗正法记》、《传法正宗论》三书合称《嘉佑集》和《辅教篇》编入《藏经》,赐号"明教大师"。

  公元1051年宋仁宗皇祜三年,赐灵隐寺御绣《观音经》二卷以及回銮碑,飞白黄罗扇等御品。

  公元1089—1091年宋元祜四年七月至元祜六年六月,苏轼在杭州任知州时,曾游览灵隐。在《留题灵隐寺方丈》诗中描述灵隐盛况云:"高堂会食罗千夫,撞钟击鼓喧朝哺"。

  公元1093年宋元祜八年,灵隐寺僧人本然清觉自建白云庵,创"白云宗",排斥禅宗,被发配充军岭南。

  公元1135年南宋高宗赵构,绍兴五年将灵隐寺改为"灵隐寺崇恩显亲禅寺"。

  公元1158年南宋绍兴二十八年,灵隐寺仿净慈寺建"田字殿"置五百罗汉,杭嘉湖城乡盛传"数不清的灵隐罗汉"。

  时高僧慧远住持灵隐寺,曾多次被召入内庭奏对,并向宋孝宗提出"原陛下早复中原"表达了人民的意愿。

  公元1163年南宋隆兴初,诏令慧琳居住灵隐,孝宗皇帝曾召至内殿问禅道之要,后退居"永安兰若",淳熙八年(1181年)示寂。

  公元1170年南宋乾道六年,赐灵隐寺住持慧远号"佛海禅师"。

  公元1172年南宋乾道八年,宋孝宗亲临灵隐宣慧远奏对,又赐号"瞎堂禅师",改法堂名为"直指堂",赐"直指堂印"。

  公元1195—1200年南宋庆元年间,名僧崇岳松源奉诏住持灵隐寺六年,传法讲经,名闻两浙被称为"海内之冠"。

  公元1205年南宋开禧元年,沈宁在龙泓洞造罗汉像一尊。

  公元1208—1224年南宋嘉定年间,灵隐寺名列禅院"五山十刹",位居第二。

  公元1225—1264年南宋理宗继位,先后赐书灵隐寺匾额,改大雄宝殿为"觉皇殿",题"妙庄严域"额和"干佛赞"等。

  公元1244年南宋理宗时,阎贵妃欲占灵隐寺菜园为其父建功德院。遭到寺僧反对,住持痴绝道冲力争不得,立即退院,身背包袱斗笠出走,为缓和寺僧不瞒,朝廷曾拨西溪耕地作为灵隐庙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