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日一偈|《佛说四十二章经》:善恶并明③

编辑:两车 日期:2022-05-12 08:39



佛言:众生以十事为善,亦以十事为恶。何等为十?身三、口四、意三。身三者:杀、盗、淫。口四者:两舌、恶口、妄言、绮语。意三者:嫉、恚、痴。如是十事,不顺圣道,名十恶行。是恶若止,名十善行耳。


本章对于什么叫做善、什么叫做恶,分别加以说明。我们每天的日常生活,都出不了行动、讲话、思想这些活动,佛教称为身、口、意三业。从身口意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,既可以表现为十种好的,也可以表现为十种恶的。善恶的体性,本来是没有固定的,本性是空的,就是看我们究竟是要做好还是做坏,你要做善的,就是善,你要作恶,就是恶,本章就是专门阐释这个道理。


意善业有三:离贪欲、离嗔恚、离邪见(愚痴)。

 

离贪欲:


对于他人的财物、妻子(丈夫)、权位等,不起贪恋而欲得的心理,不作取得他人财、物等计划,自己安分知足,离贪欲心。在其他的经典中,谈到十恶的心理时,往往写成“贪”,而本经用“嫉”,如果加以分析、研究,嫉妒的根本原因,还是由于贪心所促成的。


如《圆觉经》中说,“由于欲境,起诸违顺,境背爱心,而生憎嫉,造种种业。”意思是由于内心的贪欲而追逐种种外境,而生起了违逆或随顺的心情,要是这个外境违背了我们所希求的心意,和我们的心意不能相应,于是产生了憎恨、嫉妒的心理,进而把这种心理付之于行动,而造作了各种各样的业。


不悭贪而慈心舍施:自己的财物不肯施人,叫做“悭”,他人的财物,但欲归我,叫做“贪”。悭贪的人追求财、色、名、食、睡五欲,贪得无厌,不择手段,便会造出种种罪业,故要远离悭贪,不悭吝自己的财物,也不贪求他人的财物,把谋生得宜的钱财,用以奉养父母,教育子女,家庭费用外,对于贫病孤苦者,能给与同情慈济,或捐助社会福利事业,即是慈心舍施,经云“能舍施者,可得富贵”。但不可有贪,佛陀说“贪多业亦多,取少业亦少,万般苦恼事,除贪一时了”。


人生因贪而受苦,因贪而违法乱纪,危害他人社会,到头来自食恶果。因此,佛教乃劝人慈心舍施,以对治悭贪,离苦得乐。


离嗔恚:


对他不起嗔恚忿恨心,不作损害他人的设想。不嗔恚而慈忍积福:嗔恚即遇事不顺,埋恨于心,发怒于形。甚至脾气爆发,可导致杀害灾祸。常人说“火烧功德林”,这话是说一个人无论做多少善事,嗔恚之火一发,动怒于人,以至动武打斗,发生种种不幸,因此曾做过的善事功德,便被它烧得净光。


因此,要以慈悲容忍对治嗔恚,所谓“忍字上面一把刀,为人不忍祸自招,能忍得住片时刀,过后方知忍为高”。勤修慈悲忍辱美德,以远离嗔恚过患,是名不嗔恚,即可成就自利利他大事业。


离邪见:


就是正见,正见有善恶、业报、前生后世、凡夫圣人等。意业虽是内心的,但发展出来,就会成为身语的行为。为什么有邪见?因为愚痴。


因此,要多闻增智而不愚痴:愚痴是无明、迷昧,没有智慧,对事理无所明了,不能辨别是非,不信因果法则,固执邪见,无正见正信,胡作乱为。


如能接受佛陀教育,听闻佛法,增进智慧,便可导入正见,做个事理明白的善人。佛经说,修般若慧以对治愚痴,使令远离邪见,是名不愚痴。


十善业的反面,是十恶业。离十恶,行十善,实为任何人所应行的德行。诸善业,原本是极多的,但从显见的重业来说,是十善。善业的根本,佛说就是十善业,是菩萨、声闻、缘觉、天、人等一切善行的根本。


在佛法中,十善业是彻始彻终的德行,也是基本的修行要求,如《海龙王经》说:诸善法者,是诸人天众生圆满根本依处,声闻独觉菩提根本依处,无上正等菩提根本依处。何等名为根本依处?谓十善业。